被判1年!青海男子隐瞒武汉旅居史致900余人被隔离,确诊后还隐瞒行迹
1、苟某因隐瞒武汉旅居史致900余人被隔离 ,被判有期徒刑1年 。2020年1月16日,苟某携儿子苟某山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青海省西宁市。在随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中,苟某多次故意隐瞒其武汉旅居史 ,导致共计900余人被隔离,并造成其亲属3人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严重后果。
杭州一确诊病例多次隐瞒接触史,这名确诊者为何会三番五次隐瞒接触...
新冠病毒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做好疫情的防护工作 。杭州有一个确诊病例,并且这名患者经常隐瞒自己的接触史 ,主要就是因为这名患者非常害怕自己会被别人歧视。为什么这名确诊患者会三番五次隐瞒自己的接触史呢?小编自己对这个问题也是比较好奇的,所以小编在网络上查看一些网友的评论。
年12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通报一名确诊病例 ,在接受医学流调时三番五次隐瞒自己的行动轨迹,对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目前杭州市公安分局依法对这名男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相信经过这件事情之后 ,这名男子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会改过自新,如实报备 。
杭州一确诊病例多次隐瞒接触史被立案,他给防疫工作带来了哪些影响...
1 、杭州一确诊病例多次隐瞒接触史被立案 ,他的行为导致另外一名无症状感染者没有被及时的隔离管控,对于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极大的阻挠。疫情防控应该是每个中华民众自觉自发配合有关部门展开的一项工作。
2、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以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如果因隐瞒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 ,给他人人身 、财产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行政责任:此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妨害社会管理。
3、新冠病毒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也一定要注意做好疫情的防护工作。杭州有一个确诊病例 ,并且这名患者经常隐瞒自己的接触史,主要就是因为这名患者非常害怕自己会被别人歧视 。
4、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 ,导致传染病传播 、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其次承担行政责任 。
5、江西一阳姓人员故意隐瞒行程 ,被警方立案调查了。这个人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可能会造成疫情的传播,警方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他的行为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这个人其实与某确诊者有过亲密的接触 ,并且自身也感染了,但却没有上报自己的行程,也没有上社区报告自身的接触史 。
密接者隐瞒不报什么责任
密接者隐瞒不报的责任如果认为他人瞒报病情或行程流调信息的 ,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隐瞒病情 、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疫情防控意识淡薄:顾某某和赵某在明知自己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的情况下,仍然选择外出并隐瞒真实情况,这反映出他们对疫情防控的重视程度不够 ,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法律后果严重:两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不行,不得隐瞒。缓报 ,谎报旅行史密切接触史,办法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这些行为之一的要依法给予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个人健康,旅行史 ,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信息。阻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
首先承担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 、财产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承担行政责任 。
不报备行程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和执行各级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不配合隔离及未经批准自行解除居家隔离措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如果是故意隐瞒 ,可能会被拘留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故意隐藏行程,或是晚几天向当地政府或者不向当地社区报备,一旦引发严重后果 ,比如导致大批人隔离或感染新冠病毒,这是触犯法律的严重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和经济损失的责任。所以 ,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去做。
疫情之下,瞒报行程,遭起!
疫情之下,瞒报行程,将承担法律责任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 ,瞒报行程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且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危害了公共卫生安全,还可能导致疫情的进一步扩散和传播 。
刘某某瞒报行程致疫情在北京扩散传播,其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北京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中铁十一局三公司聚集性疫情立案侦查的情况 ,其中刘某某涉及隐瞒行程、蓄意编造虚假行程、违规解除健康宝弹窗,并多次跨区活动前往丰台岳各庄等处购物,这些行为造成了疫情扩散传播的重大风险。
月3日晚间 ,四川雅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一名69岁的确诊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多次隐瞒自己途经武汉汉口返回雅安的事实,导致治疗中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 ,并密切接触群众达100余人 。事件详情:患者信息:侯某,男,69岁 ,四川雅安市天全县人。
隐瞒病情 、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处罚同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失职: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导致疫情传播或流行的,可能涉嫌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
经过调查,杨某在接受流调的过程中故意隐瞒其曾经前往所居住小区另一住户家中参加聚集活动的行程,有疫情传播严重危险 ,而杨某也已经被送往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所涉及的场所和密切者次密切车均已被纳入闭环管控,而杨某也因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被警方依案调查。
隐瞒病情、行程信息:隐瞒病情 、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失职: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 。
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什么后果?
1、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会有以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如果因隐瞒导致传染病传播 、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行政责任:此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妨害社会管理。
2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 、会承担法律责任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 、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行为 ,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处罚措施包括: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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